跳到主要內容
公民法律通
國中公民・情境判讀
專注看一件事,再決定走哪一條路

把生活裡的選擇,放回法律的天秤

給你一個具體情境:契約反悔、罰單、繼承、少年犯錯、校園性別事件。先判斷它是私人間的權利義務,還是國家的公權力,再看該由誰處理。

陪讀時可以這樣用

學生模式一次一題。第一次答錯只給方向,不公布答案;第二次仍錯,才看正解和「怎麼想」。計算題可以用計算機,也可以直接打數字。

出卷模式會給一組考卷編號。同一組編號,會重現同一份題目與順序。列印時按鈕會隱藏,只留下試題卷或答案卷。

學生練習

選擇範圍、難度與題數。題幹都是生活情境,計算題會要求整數。

老師/家長出卷

按「產生考卷」後會出現編號。把編號抄下來,之後輸入同一個編號,就會得到同一份考卷。

憲法架構:五權與制衡

許多國家把國家權力分成行政、立法、司法,叫做三權分立。我國憲法是五權:在行政、立法、司法之外,加上考試與監察。想達到的事情一樣:沒有一個機關可以自己立法、自己執行、自己當最後的裁判。

物權與債權

物權:直接管這件東西

所有權人可以在法令範圍內使用、收益、處分,並排除別人干涉。物權原則上要法律或習慣才有,不能自己發明一種新物權。

不動產物權,依法律行為取得或移轉的,非經登記,不生效力。動產通常要交付。

例子:已登記的房子、抵押權、質權、分別共有的應有部分。

債權:請特定的人做事

債權是請求特定人為特定行為的權利,只對這個人有效,不是對全世界有效。契約怎麼約定,原則上空間比較大。

買賣、租賃先成立的是債。價金、租金、損害賠償請求,都是債權。對方不配合,要請求他履行或賠償,不能單靠契約就對全世界主張房子已經是自己的。

例子:尚未過戶的買方、尚未拿到的租金、侵權的損害賠償。

放在一起看

甲乙簽了房屋買賣契約。乙依契約有請求甲移轉所有權、甲有請求乙付價金的債權。在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之前,房子的所有權人仍是甲。乙還不能因為簽過約,就對甲的其他債權人主張自己已經是所有人。

錯題再練

成績紀錄